首页 按国家 按分类 名牌大学 世界500强
直达网站 直达网站
日本裁判所是日本的司法机关,也称之为法院,包括裁判官和裁判所书记官、裁判所事务官和执行官等职员在内的机关,日本国宪法第76条规定,“所有的司法权均属于Zhui高裁判所及根据法律规定而设置的下级裁判所”。
在日本法律中“裁判所”有广义狭义两种含义。狭义的“裁判所”是指诉讼法上的“裁判所”,即在每个案件中行使审判权的合议庭或者独任制法官(即“裁判官”)。广义的“裁判所”是指《裁判所法》上的“裁判所”,即包括裁判官和裁判所书记官、裁判所事务官和执行官等职员在内的机关。
根据裁判所法规定,日本全国的法院系统由一个Zhui高裁判所(简称“Zhui高裁”)与下级裁判所。Zhui高裁判所由Zhui高裁判所长官(1名)与Zhui高裁判所判事(14名)等15名法官(裁判官)构成(5条)。下级裁判所包括高等裁判所(简称“高裁”)、地方裁判所(简称“地裁”)、家庭裁判所(简称“家裁”)、简易裁判所(简称“简裁”)。下级裁判所的法官中,高等裁判所的首要裁判官为高等裁判所长官,其他法官称为判事、判事补及简易裁判所判事。
本站收录的"日本裁判所司法机构“数据均来源网站“www.courts.go.jp”及互联网以上数据具有时效性,因网站域名、网站名称及内容会受域名过期、网站服务器故障、域名所有者更替或内容变化,而存在以上内容失效、错误等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