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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际法院(International Court of Justice,简称ICJ)是联合国六大主要机构之一和Zhui主要的司法机关,是主权国家政府间的民事司法裁判机构,负责依国际法解决国家之间的法律争端,并对联合国各机关和专门机构向其提出的法律问题发表咨询意见。
根据《国际法院规约》于1946年2月成立,位于荷兰海牙。国际法院的主要功能是对各国所提交的案件做出有法律约束力的仲裁,并就正式认可的联合国机关和专门机构提交的法律问题提供咨询意见。
国际法院是具有明确权限的民事法院,没有附属机构,对其他国际法庭没有管辖权。国际法院没有刑事管辖权,因此无法审判个人,这种刑事审判由国内管辖或联合国特设刑事法庭或国际刑事法院管辖。国际法院由15名法官组成,任期9年,可连选连任;设书记官处。工作语言为英语与法语。法院成员不得从事任何其他职业性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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